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相关文件精神,为统筹做好我院202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
2027年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计划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均为全日制研究生,实际录取人数以学校研究生院下达正式招生计划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最终接收情况为准。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类型 |
硕士研究生 | 070200 | 物理学 | 学术学位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专业学位 |
博士研究生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专业学位 |
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确定。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
三、组织管理
1.成立推免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具体负责推免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成员5名,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委员组成。
2.成立推免招生材料审核小组
具体负责推免生的材料审核工作。小组成员3-5人,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
3.成立推免复试小组
负责复试现场组织,每组复试专家不少于5人,全部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专任教师,另设秘书一人。
4.配备纪检监督工作人员
配备专项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材料审核、复试考核、成绩统计、名单公示等全流程工作,落实招生回避制度,排查利益关联人员,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四、资格审核
请于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18点前,将以下材料原件按照模板(附件1)扫描整合成一个PDF版文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资格审核材料)发送至邮箱:lr@hainanu.edu.cn(邮件命名方式:考生姓名+2027年推免申请)。
1.身份证
应为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的扫描件应包含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注册完整的学生证(照片页、注册页)。
3.本科学业成绩单
本科阶段截至上一学期的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成绩单上若未体现专业排名,应另提供本科专业排名证明,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申请攻读研究生个人陈述
5.2027年预报名申请表
从预报名系统下载。
6.获得就读学校推免资格的证明
确定推免资格文件,若复试前无法取得文件,提交公示文件。
7.外语水平证明
须为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
8.科研成果与科研能力证明
证明材料为论文的,应提交正式发表版本,录用待刊的,应提交相关证明;证明材料为著作的,应提交著作的封面、版权页,合著或合编作品,还应提交体现具体贡献的证明;证明材料为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的,应提交相应立项、结项证明以及项目成果;参与学术竞赛获奖,应提交获奖证书;其他形式的证明应提供相应佐证。
9.海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10.综合素质类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综合能力的材料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等证书。其他能够证明综合能力的材料可提交社会实践证明、志愿服务证明、交流访学证明、非学科竞赛成绩等证明材料。
11.专家推荐信(附件3)(无需提供电子版,资格审查通过后按要求邮寄至学院教务办)
仅申请直博的考生需要提供,需提供至少两位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专家一般为与申请攻读学位学科相关专家(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签名须手写,其他内容手写、打印均可,由推荐人在信封封口处骑缝签字。
12.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4)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
五、复试
我院2027年推免招生复试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1. 复试名单确认
我院组成材料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成绩单、排名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真实性核实与量化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5),总分不低于60分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公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复试资格。
2. 复试内容及分数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包含专业知识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40%)、英语应用能力考核(20%)。
(1)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考生的专业能力素养。
(2)综合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情况,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的考查。
(3)英语应用能力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口头测试。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核+综合能力考核+英语能力考核。
六、拟录取工作
所有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复试。
1.学院按综合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凡通过考核,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我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3.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分委员会审定后报研究生院汇总。
4.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后,由学校统一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注意】:拟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1.考生如对相关环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学院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根据实际报名和考核情况,如需再次开通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后续通知。未参加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5. 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2372;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附件1:申请材料模版
附件2:海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
附件3:专家推荐信模版
附件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5: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院2027年推免生材料审核评分标准
海南大学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