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工作的意见》(教高﹝2010﹞1 号)及《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协议》文件精神,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现将2025级海南大学和天津大学联合培养项目名单(具体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将材料提交到学院教务办(致远楼B F508室),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162576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6年4月28日